桑植检察:多谋民生之利 多解民生之忧
2023-12-13 14:58:0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刘璇 王妍 | 点击量:726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璇 王妍)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既是对人民群众新时代司法需求的现实回应,又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

今年来,桑植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将司法为民、初心使命融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强化“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工作理念,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精准开展专项监督,持续发力帮助特殊群体依法维权,于细微处彰显检察机关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的人民情怀。

政治引领+队伍建设 助推民行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

桑植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党支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全面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提升“国之大者”的全局思维能力,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为进一步提升“与时俱进”的学习能力和“技高一筹”的专业能力,第二检察部全面加强专业理论知识学习与研究,将新修改的法律、司法解释的学习同工作重点、法律难点、争议焦点等问题相结合,通过定期自学、专题讲学、线上问答等形式持续提升专业化能力。

在机构改革完成之后,为满足专业化的要求划分办案组,桑植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安排专人办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不断优化办案队伍和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

深入核查+精准监督  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2023年5月,桑植县检察院开展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执法领域行政检察专项活动,通过调取桑植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2022年的道路运输执法案件台账、座谈走访等方式,发现存在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不当,执法程序不规范等现象。在与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沟通后,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发了督促改进的检察建议,在双方的共同努力协调之下,所有问题都整改到位,获得了双赢多赢的监督效果。

为落实《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在第二检察部推动下,县检察院与县民政局建立相关机制,常态化开展冒名顶替错误婚姻登记专项监督,并通过该机制办理纠正冒名顶替婚姻登记案件4件,畅通了线索移送与跟进监督渠道的同时,化解了部分因长期冒名婚姻登记造成的社会矛盾。该项工作也被省检察机关向高检院作为典型进行了推介。

与此同时,桑植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积极落实刑行反向衔接制度,对刑检部门办理的考试作弊罪刑事案件中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多名犯罪嫌疑人,通过刑行反向衔接制度,以检察意见书的形式,向公安、教育等相关单位发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意见,使违法活动均得到了应有处罚。针对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普遍性违法问题,第二检察部通过类案检察建议的形式向行政机关发出,起到改进工作、提高执法水平的效果。

在办理民事监督案件中,第二检察部突出精准监督,开展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深化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强化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全面提高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对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案件发现监督理由不成立、法院不存在违法行为的,在做出不支持监督决定的同时,通过充分进行释法说理和为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等形式,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今年以来,桑植检察院共办理当事人申请监督和检察机关依职权监督民事检察案件181件。

能动履职+支持起诉  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谢谢检察院给予我们的支持和帮助,让我们拿回了本不应该支付的费用。”今年2月,被支持起诉人代表邓某向桑植县检察院民事检察干警表示感谢。

今年年初,桑植县检察院受理了桑植县某小区邓某等75户业主申请支持起诉案件,邓某等75户业主因开发商违规向其收取办证费用,多次找开发商要求退还未果,特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支持其向桑植县人民法院起诉。经审查研究,桑植县检察院依法作出了支持起诉的决定,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期间,承办检察官与法院承办法官多次向业主及开发商代表开展释法说理,并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共同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庭前调解协议,现房地产开发公司已将调解协议内容全部履行完毕。

这种“支持起诉”+“诉前调解”的工作模式,既节省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又节约了司法资源,还有利于防止矛盾激化。桑植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搭建机制平台,促推支持起诉工作,加强与民政、劳动仲裁、妇联、法律援助等相关部门和组织的联系,建立健全案件线索来源机制。今年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89件,案件类型涉及农民工讨薪、抚养子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此外,桑植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还积极落实案件公开听证制度,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将案件争议成功化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编:李翔

一审:李翔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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